
还要继续在“红袖”中写作吗
当初买电脑,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读书和下棋的爱好。自前年12月注册“红袖”以来,我在其中发表作品不多,原因是我的这两个爱好占用了大量的写作时间。我习惯每天在工作之余,上网浏览各类文章,尤其是新闻、军事、
当初买电脑,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读书和下棋的爱好。自前年12月注册“红袖”以来,我在其中发表作品不多,原因是我的这两个爱好占用了大量的写作时间。我习惯每天在工作之余,上网浏览各类文章,尤其是新闻、军事、文史之类的。读书充实了我的头脑,所以觉得这方面多花了时间而影响了写作并不冤枉。
可是在网上下棋的爱好,严重地影响到我在“红袖”中的写作,说起来就令人沮丧。我的棋艺还算马马虎虎,围棋水平在网上是1段,中国象棋能与人下盲棋,网上水平是三级大师。每次在写文章之前,我总得先努力把棋瘾戒掉,才能完成写作。
5月底,我在“红袖”中发了一篇长文后,心想该上网下几天棋放松一下再写新的。不料将近两个月,下棋的劲头越来越足,码字的兴致半点皆无。当我终于艰难地抑制住自己的棋瘾想要写作时,那些曾经困扰过我的问题,又更加强烈地萦绕在我的心头,使我常常诘问自己:现在还要继续在“红袖”中写作吗?
我曾经告诫自己:多读书,多思考,对文字应有敬畏之心,不写未考虑成熟的文章。但是实际上,由于我的懒散,曾有些已构思好了的时评因未能及时完稿,终成“昨日黄花”而不得不放弃。由此我想起“红袖”中的有些作者,每周的创作量都甚为惊人。姑且不论他们的选材是否恰当,观点是否成熟,单和他们的勤奋相比,我感到实在汗颜。写作既然对于我来说犹如老牛负重般难受,那我又何必在“红袖”中继续写下去呢?
为了提高点击率,有些“红袖”作者,会煞费苦心地为自己的文章选择一个吸引读者眼球的标题。我觉得只要不是文不对题,这样做是无可非议的。我也写过一篇从内容上能吸引读者的有关“妓女”的文章,却用了个《漫谈“小姐”》这样不引人注目的标题来包装,自然,这个点击率就上不去了。现在想来,当初哪怕用个《漫谈“性工作者”》这样的标题也能吸引人啊!我这么不开窍,还能在“红袖”中写作吗?
想起来自己常在“红袖”中与人辩论,原来还觉得本意是好的,不过是出于对文字的热爱,现在觉得这实在是无聊。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我,是极少与人辩论的,因为经常和我相处的同事们,没有几个是见解肤浅的人。像“红袖”中那些容易引起争辩的话题,在我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些毫无争议的常识。既然我在“红袖”中会给大家留下好斗的印象,那么我又何必在此呆下去、写下去呢?
原来还认为写文章应严格选材,现在看来我错了。“红袖”中的有些作者,思想前卫,不管什么题材的文章都敢写。这类文章大都具有挑逗性的标题,尤如站在大街上的半裸女子一样,足以引起众人想要大饱眼福的心理。所以,这类文章的点击率和评论量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应是在意料之中的。有很多读者批评这类文章的作者,而作者不为所动,这是为什么?实际上这和他(她)的生活态度、荣辱观念有关。比如说,绝大多数人做过男女之事后,都不会公开大谈感受,但有人就愿意在大众跟前说说那档子事。细想一下,其实这并不碍着大家什么。听众愿听则听,不愿听则可绕路走开。再比如说,有人愿意在大街之上穿个“比基尼”展示自己的身材皮肉,最起码勇气可嘉。反正有编辑把关,大家在“红袖”中最多只能看到“三级片”,还能看到“A片”?写作题材可以是广泛的,有人爱写那事,就让他(她)写好了。读者可以批评,但言辞不要太激烈,更不能骂骂咧咧。可惜我是个“泥做的骨肉”,虽说不会浊气逼人,但也只有一身的糙肉,所以没办法写这方面题材的文章。如果哪个漂亮的“水做的骨肉”愿意做我的模特,即使只让我把她白皙的手臂写入文章,可能我就能让大家像鲁迅所言的那样浮想联翩了,这样我的文章的点击率就上去了。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既然我的愿望不能实现,只能写那种题材并不敏感,因而点击率很低的文章,那么我还要继续在“红袖”中写作吗?
最容易完成的事,就是有人从其他网站上复制文章,然后粘贴在“红袖”中发表(有的粗心人连原作者的名字都没去掉)。可是,让我做这种不用劳心不用费力的事,我是既无贼心,也无贼胆。
唉,是否还要在“红袖”中写作呢?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因为“红袖”作者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还是去网上下棋吧,赢了,开心了自己;输了,愉悦了他人。这样不就没有遗憾了吗?但是真的这样做,我对得起曾给我鼓励的朋友吗?唉!如果我咬牙坚持写作,也许能够把一点点写作的潜力发挥出来的。
(2007年8月8日深夜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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