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学生打架引发的思索
6月6日中午12点20分,吃罢午饭的我,正准备去教室坐午班,刚下寝楼,便看到学校大门口,站满了一大片师生,职业的敏感,下意识告诉我,学生出事了。出于教师的责任感,我急忙跑向人群,以便制止,劝解。待我来
6月6日中午12点20分,吃罢午饭的我,正准备去教室坐午班,刚下寝楼,便看到学校大门口,站满了一大片师生,职业的敏感,下意识告诉我,学生出事了。出于教师的责任感,我急忙跑向人群,以便制止,劝解。待我来到近前,早有老师在场。原来是这么回事:两位学生之间前日发生了矛盾,今日又各自领来了家长,未经学校知道,双方大打出手,以致双方学生致伤,住进了县医院。派出所警员前来调查此事。随后,我回到教室坐班,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作为初中学生之间发生些矛盾,也算正常。不过,作为家长也参与其间,以至于大打出手,弄到这种地步,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另外,这种家长到学校助学生滋事者,并非个别现象,而时有发生。为何这种现象会屡屡发生呢?我想主要有下列原因:
一.学校、老师,尤其是班主任的工作做的不够细致,不够得力,有漏洞。首先是班主任没有及早发现问题,学生前日已闹矛盾,领来了家长,你却全然不知。倘若早早发现,说服教育,晓之以理,陈述打架之利害,学生也许不会回家带来家长,事端也许会消弭于萌芽状态,也不至于会闹到如此地步。其次,是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力度、管理力度还不够。学校实行的本是封闭管理,可学生及其家长却能随便出入,岂不形同虚设?倘若能严加管理,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封闭,学生及其家长怎能出也自由,入也自由?
二.有些学生家长素质太差,缺少容人之量,宽容之怀。以自我为中心,过于自私,遇事不冷静,易冲动。尤其在农村,有部分学生家长,不会做家长,不会爱孩子。甚至有的只知生养孩子,不知教育孩子,或不会教育孩子;只会一味的溺爱孩子,孩子回到家里,不是教之如何去理解他人,宽容他人,尊重他人,关爱他人;而是询问孩子在学校是否有人欺负?或偏听偏信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孩子一旦受点委屈,就从自我出发,百般呵护,甚至纵容孩子去做损人利己,失德失格的事。我曾亲眼见到过有一学生家长,在自己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发生矛盾时,来到学校,趁正在调解纠纷的班主任老师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将他人的学生殴打一顿,致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倘若心胸宽广,坦荡,能设身处地的多为对方着想,多份理解,多份宽容,多份爱心,抱着“幼之幼以及人之幼”的襟怀,“遇事心中放宽。”“事临头三思为善。”真正做到“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做些自我批评,多从正面教育一下自己的孩子做到“让人非我弱”。使自己的孩子与同学“相逢一笑泯恩仇。”和好如初,岂不美哉?何至于此?双方大打出手,在孩子心中种下仇恨的种子,肉体上受疼痛,心灵上受折磨,经济上受损失。想想得失,岂不后悔?
三.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头脑简单,意气用事。认识不到打学生后果的严重性。
四.法律机关对学校、学生的保护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得力,宣传教育也不够到位。倘若发现有学生家长到学校寻事闹事者,严加办之,看谁人还敢光天化日之下在学校撒野?
学校是圣洁之地,是育人的摇篮,要想建设平安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就必须强化学校管理,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尤其是对学生家长进行如何教育子女与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全社会形成关爱学生的理念。另外,司法机关,公安部门应严格执行学校保护措施,发现到学校滋事生非者应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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