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薄暮时分的来客
昨天,薄暮时分,我家来了一位客人。有句老话,叫做“最难风雨故人来”,意谓风雨交加中的来客最是难得,所以最应厚待。对待薄暮时分的来客,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不是非常之人,不为非常之事,不是有着非常的交情
昨天,薄暮时分,我家来了一位客人。有句老话,叫做“最难风雨故人来”,意谓风雨交加中的来客最是难得,所以最应厚待。对待薄暮时分的来客,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不是非常之人,不为非常之事,不是有着非常的交情,怎么会此时造访呢?既有此等客人造访,岂有不厚待之礼?
然而,这件事情,这位客人,却把我气得真是够呛,以致于过了一宿,到现在都没有消停。
客人是我太太带来的,是她好几年前的一个初中学生,还是一个警察。他穿的一身整整齐齐的警服,警衔是三级警司,自己说是十九岁,大约一米七上下的个头,瘦瘦的。在警察序列中,三级警司虽是很低的警阶,但以他小小的年纪,这已经是够高了,太高了!
我自谓平生阅人不少,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想着款待他的前前后后,真有一种在泥淖中滚了一回的感觉。可又不得不这样做,顾及太太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做了一回待客的主人。
首先,他刚一进门就夸我家的房子大。这倒不是浮夸,我的房子是不小,一百七十个平方,尽管在这座城市,象我这样的情况住这样的房子最是普通不过。然而,他是“抛砖引玉”,因为紧接着他就说起了他家的房子,他说是复式的,面积有八百多个平方,也在这座城市里,而且区段位置都很好。这真把我吓了一跳,怎么着我也不能算是最没见识的人吧,但我还确实没看到八百多个平方面积一套的复式房子!
这位客人是市郊一个县公安局的,其父是该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自建国以来,他们那个县一直是“有县无城”,县里的大大小小的衙门全都绻缩在这座城市的一角,前两年才搬到三十里以外的新县城去。
本来我太太待客的热情在双方的亲戚中从来就是有口皆碑,对于这位傍黑来的客人自然没有不留吃饭的道理。而客人呢,对于女主人的款留则不论虚实,毫不推辞,欣然应允。这样女主人就下厨房去了,交给我的任务便是陪着这位客人聊天。
聊什么呢?当然是什么都聊,反正是闲聊。客人告诉我,他是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中队长。我们素不相识,他又是第一次到我家来,而论年纪我们相差甚远,他的年龄比我的儿子、女儿还小得多,但他同我说话简直飞扬恣肆,无拘无束的。关于他的工作啦,生活啦,侦查破案啦,接受别人的请托替人“了难”啦,接受酬谢吃饭喝酒啦,等等,什么都说。大概,我这个神情严肃,正襟危坐的长者,在他的眼里同他惯常所见的荒村野老也没什么两样。
在闲聊中,他告诉一个令我十分震惊的事情,他还是十四岁的时候,还在学校念初中的时候,也就是还在做我太太的学生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县公安局了!
他还告诉我,他初中还没有毕业,根本没有念一天高中,就由他父亲“用了点钱”把他送到北京,送到中国公安大学去读书了!在北京读了四年书,得了一个本科文凭回来了,回到了他父亲作副局长的县公安局,进刑警大队当了一名刑警。
听着客人的话,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有点象听天方夜谈似的,但这却是真的,半点都不假。
近年来,有好几个省揭露出来了“吃空饷的”事,还是小孩子,一边还在念小学、念初中,一边却已办进了政府机关当上了干部,拿上了工资。对此我总是深恶痛绝。
想不到这样的事在我们这里也同样有,而且现在与我面对面的就是这样一个“吃空饷的”主,而且还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而且我们这里这一类的事不但没有被揭发出来,我们大家还都蒙在鼓里,还以为这样的事我们这里没有,而且能够做成这样大的事的这位客人的父亲还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的副局长!
那么,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个七、八百万人口的地级市里该有多少呢?在有着六、七千万人口的全省该有多少呢?在全国又该有多少呢?这样严重的问题,如果总是得不到制止和处理,那又如何得了呢?
在谈话中,我的心里震惊、愤怒、忧虑交织着,却也克制着,忍耐着,对方则丝毫没有觉察,总在不停地说着。这个靠着猫腻当上警察,靠着猫腻上了大学,在猫腻中获得一切,并且一路猫腻走到今天的“猫腻警察”,话里话外充满了优越感,情不自禁地流露着对自己的“尊荣”身世的衿持与自豪。他所有的话,全都不脱夸耀、吹牛的窠臼。
他压根儿不觉得自己的身份以及父亲的做法有任何的问题,有丝毫的不正当性。由他说话的口气可以知道,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谁叫他父亲是个“官”呢?一般人做什么,自己也只能做什么,那还叫什么“官”?只有做一般人所不能做的,做一般人所做不到的,享受一般人所得不到的东西,那才叫“官”!
在他心里,根本没有党纪国法这一桩事,没有做官应该遵纪守法,应该循法守正这一条。这样的人做警察,如果他真有工作的能力,真有权力,他会怎么办案、办事?
然而,在谈话中我发现这个年轻人文化很低,缺乏政治、法律的基本常识,他说的话不仅全是“口水话”,而且遣词造句都非常的别扭,许多一般的话都说不通顺,话里有着很多知识错误。比如,陪他坐着聊天,我其实主要是听,只是偶尔插那么一两句,但他紧跟着就说我“你好会比喻啊”!这话把我听懵了,我知道他这是在夸我,却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打任何比喻呀!到最后,他说了几遍这样的话,我这才懂了,原来他所说的“你好会比喻”,就是赞扬我说话说得好的意思。你看看!你看看!还大学本科生呢,连什么叫“比喻”都不知道,不知道却又还敢拿来说事!
作为一个受过法律专门教育同时又曾长期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我立刻感到这个警察不但不能独立办案,没有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就是叫他作一个审讯笔录、调查笔录都是完全干不了的。这样的角色,只能干点“粗活”,比如跑跑腿,送送传票,在公、检、法三机关之间传递法律文书,做点洒水扫地这类工勤杂事,或者是跟着大伙一起出动去抓抓人,一句话只能作辅助人员、勤杂人员用。
这样的人,竟然还是“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还是“中队长”?如果不是他撒谎,就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于是,谈话中间,我先后打断他的话,向他提了几个问题。先问他在公安大学学的什么专业,他回答是学刑事技术。刑事技术很多,象痕迹检验、指纹鉴定、文字检验等等,问他主要学的哪些方面,他吱吱唔唔,说不出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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